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分宜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工程施工及U型槽砼预制构件采购招标公告

分宜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工程施工及U型槽砼预制构件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宜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工程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为分宜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2招标金额:约1300万元,各标段招标金额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工期要求:约78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施工标划分为3个标段,采购标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5招标范围: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有效的《信用档案》(原核发的副本无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施工招标文件3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条件内容)。

3.2本次U型槽砼预制构件采购招标要求生产企业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有预制砼构件生产合法经营资格(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②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

③具有江西省水利水电企业协会颁发的小农水建设混凝土预构件厂家生产能力认证书。

④所投标段若含有U30、U40、U50、U60规格型号的U 型槽时,还须具有江西省水利水电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有效质量合格证及江西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质量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书名称必须一致)。

⑤具有U型槽砼构件生产能力的设备(要求提供能体现自有产权的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

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新余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3章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等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与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11月28日)起自行在乐动网页版网(www.lapaixherbfarm.com)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2施工标、采购标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资料费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乐动网页版;开户行:洪都农村商业银行滨江支行;帐号:106 639000 000 010 602;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6日17:00);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帐时应注明“分宜县小农水施工标或采购标资料费”字样,并在开标会现场提供银行单据原件以备核查,未提供原件或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到帐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为无效标处理。

5.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等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7日9:30时整,递交地点为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大会,法定代表人出具法人代表证和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出具建造师证和本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6.4本次U型槽砼采购标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经营者须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人员,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 其它事项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招标代理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本次施工标、U型槽砼采购标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与中标原则说明:一个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标段进行投标,1个投标人多只能中1个标段(中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投标人若在招标控制价大的项目已获得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其它招标控制价较小项目的中标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7.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施工企业参与我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中,投标项目中标侯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合同签订前,一的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确定中标人之前,笫二、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项目投标,视为施工企业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根据《关于在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赣检发预字[2013]3号)关于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必经程序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原件在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6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规定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中给予该投标人扣分处理,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赣信用等级得分予以扣2分。

7.7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其他在建项目(另有规定的除外),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江西省水工招标投标办公室处理。

7.8 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施工标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

7.9U型槽砼采购标预中标人考察说明: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对一中标排序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①预中标人生产场所具有自行调用且能正常生产的U 型槽砼构件生产设备;②预中标人生产场地(营业执照载明地)具有招标采购的相应型号的砼U 型槽产品(每种规格不少于500 米);③为减少运输途中损毁,减少运距,凡符合条件的外地投标厂家,须公告前在新余市辖区内设立分厂(以新余市辖区内工商登记为准)。预中标人有不具备上述三项考察内容之一的,视为有虚假行为或不信守承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依序从其他排序人中递补考察并确定中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乐动网页版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分宜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879020123

地 址:分宜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乐动网页版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2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91-88539892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招标金额

(万元)

1

洞村乡1标

FYXNS/2013-01

洞村乡

渠道改造工程等

计划工期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2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3月15日

约268万元

2

湖泽镇2标

FYXNS/2013-02

湖泽镇

约230万元

3

分宜镇、钤东办

FYXNS/2013-03

分宜镇、钤东办事处

约369万元

4

U型槽砼预制构件采购1标

FYXNS/2013- U型槽预制1标

洞村乡

U型槽制作及安装

约136万元

5

U型槽砼预制构件采购2标

FYXNS/2013- U型槽预制2标

湖泽镇

U型槽制作及安装

约154万元

6

U型槽砼预制构件采购3标

FYXNS/2013- U型槽预制3标

分宜镇、钤东办事处

U型槽制作及安装

约114万元


赣ICP备13001617号-1  技术支持:logo h.png 版权所有:乐动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