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横市镇防洪工程澄清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单位:
1、经招标人决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进行了修改,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澄清文件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将本项目施工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3.1招标控制价A=16810774.60元,其中G=800000.00元”更改为“3.1招标控制价A=15535774.60元,其中G=0元”。
3、招标公告5.2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招标文件资料费汇入账户更改为户名:乐动网页版;开户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账号:7281 1101 8260 0133 011(各网站招标公告此处内容相应调整,以此补遗为准)。
4、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五章监理工作量清单中1.说明(3)本标段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A为:37万元改为本标段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A为:34万元。
招标人:南康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