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东坪乡防洪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县东坪乡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乐动网页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丰县东坪乡境内;
2.2招标范围:南丰县东坪乡防洪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计划工期: 344 日历天:预计2014年 10 月 29 日开工,2015年 10月7日完工。
2.4本次招标金额:施工监理标:约30万元;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6)监理部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现场监理人员配置不少于3名(其中持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不少于1名,其他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7)其他要求: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有一个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该类似工程应为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7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堤防、土石坝工程施工监理。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 26 日起在乐动网页版网站(http://www.lapaixherbfarm.com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800元/标,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收取,未按照规定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2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4年10月 16 日上午8 时30 分至9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0 月 16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及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本次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乐动网页版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标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办法中给予该投标人扣分处理,监理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在赣信用等级得分中,投标人及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开标之日近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得1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得0分。(注: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时间须为2014年9月 26日到2014年10月 15日期间开具的)。
7.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评标专家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招标人不参与评标
7.4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抚州市水利局水招办、监察室进行监督、监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乐动网页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丰县东坪乡防洪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13979416158
招标代理机构:乐动网页版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13767416730 0791-88539892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2楼
公司网址:http://www.lapaixherbfarm.com
2014年9月 26 日